民事诉讼四个证据材料
发布日期:2016-1-13 16:02:12
在法庭中,无论是什么性质的案件都讲究证据,如果证据不够,即使明知道对方是犯罪嫌疑人也可能会因为没有足够的证据而释放,所以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出现,法院都会要求提供足够的证据,民事诉讼案件也是一样,必须要有足够的证据,而且还不止一种,那么,民事诉讼证据材料的种类都有哪些呢?云南追债公司为大家一一介绍:
民事诉讼证据材料的种类有四种,分别是书证、物证、人证以及视听证据。
书证是指以各种记载形式表达的真实证据,包括文字、符号以及图形等等,这些都能称之为书证,不仅仅是因为是书面形式,同时也因为其记载或者是表达的内容能够证明案件的真实,当然,书证不仅仅包括手写的,也包括打印的,刻制的等等,这些都是书证类型。
物证则比较容易理解,是指通过外部特征以及自身的属性来证明案件的真实性,它不会受到任何主观因素的影响,也不会出现伪造的情况,包括一些指纹、印记以及房屋、物品等等,这些都是案件中的物证。
人证,包括证人以及证词,这些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,如果证人做伪证的话,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,所以在做证词之前,要经过一定的宣誓,表示其提供的证词是真实有效的。
最后一种是视听证词,这种容易作假,但是也是用来作证明的很好方式。据律师介绍,视听证词是民事诉讼证据材料的种类中的新型方式,在处理民事纠纷过程中有非常重要的价值,主要包括录音、录像以及电视监控等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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